信息来源:广东省政府采购网
发布机构: 广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
发布日期:2020-12-07 18:11:46
采购项目编号:
440983-202012-205-0073
采购品目:其他建筑工程
预算金额:
1,895,885.07
元
代理机构:广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
项目负责人:李宙青
项目经办人:梁文坚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:
440983-202012-205-0073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平塘镇北永村委会人和横垌片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0 年12月04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一、原采购文件P19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4小点、P83中第81.1点的第(1)小点,将“项目签订合同且中标方入场施工后,支付合同总价的20%作为预付款(预付款抵作工程款);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80%(含预付款),在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送审至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7%,留3%作为质量保证金,工程质保期满后,经发包人确认达到保质要求之日起14天内,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(工程结算造价的3%)给承包人。”均更正为“项目签订合同且中标方入场施工后,支付合同总价的30%作为预付款(预付款抵作工程款);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80%(含预付款),在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送审至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7%,留3%作为质量保证金,工程质保期满后,经发包人确认达到保质要求之日起14天内,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(工程结算造价的3%)给承包人。”
二、原采购文件P82中第79.1点预付款的约定:“签订合同且中标方入场施工后,支付合同总价的20%作为预付款”更正为“签订合同且中标方入场施工后,支付合同总价的30%作为预付款”。
更正日期:2020 年12月07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。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更正公告为准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信宜市平塘镇人民政府
地址:信宜市平塘镇林垌开发区
联系方式:0668-8138898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广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
地址:信宜市东镇街道体育一路8号二楼
联系方式:0668-8889717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李小姐
电话:0668-8889717
附件
发布人:广东正信招标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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